关于评选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4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我校评选推荐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7名,省“优秀毕业生”2名,省“先进班集体”1个,根据学校可推荐名额和各学院学生人数,讨论决定了各单位的分配指标,详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
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
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优秀毕业生”主要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评选推荐要求
1、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2、候选人须为我校在籍学生,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籍应为2020级、2021级,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应为2023届毕业生。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须满足学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标准。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处和团委共同负责。评选活动要加强宣传,优化评选程序,重视过程监督,确保推荐质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或年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所在学院考察、审核后,报学校择优遴选。省级“先进班集体”由所在二级学院推荐,报学校择优遴选。各学院要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多维度、多形式展示参评个人与班集体风采,对于考察、审核合格的拟推荐个人和班集体,要通过学生钉钉群、QQ群、微信群等平台进行公示,网络展示度、公示情况将作为学校遴选参考指标之一。
学生处、团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在4月12日对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毕业生和省先进班集体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要求的同学需认真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符合要求的先进集体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3)。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部分请有序简要填写,不得写“见附件”。各申报集体和个人评选时,每人限时3分钟(集体和个人的评审展示,均须做在1张宣传海报或PPT上),其他支撑材料,如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及学院选拔过程中的网络展示、公示材料(电子版、截图等),也请一并报送。
所有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其中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请于4月7日前上报,其余材料于4月10日前上报。报送材料详细说明见附件5。
附件:
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 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 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5. 评审会材料报送明细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3月30日